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答客問

Q11.公司未倒閉!負責人接手,執行長避不見面,負責人說債務與他無關

小弟目前遇到問題,在全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廠商以下簡稱乙方:
問題一:我為進貨廠商(以下簡稱乙方)6/30被告知對方公司(以下簡稱甲方)跳一堆票…無法償還貨款
問題二:負責人(為債權公司方之友人)與債權公司人(甲方)為朋友關係..負責人說 6/30以前的債務請與(甲方)聯絡收款但是(甲方)避不見面不接電話..有回LINE,但是負責人為甲方之友人..負責人把公司營運盈利接手但是卻對債務一概不承認..甚至於變賣公司之資產..有意要把公司易手於他人...請教我為受害廠商該如何去處理呢?

A.您好:
關於您的問題,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:
1.查債務人公司既未解散、清算而致公司法人格消滅,是債務人公司迄今有效存在,僅是負責人更換而已,爰此,您仍得逕向債務人公司請求給付貨款,如債務人公司置之不理,得提起民事訴訟以請求債務人公司給付貨款。
2.為避免債務人公司資產遭變賣致求償無門,您應儘速搜集債務人公司變賣資產等形式證據,逕向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,禁止債務人公司變賣資產,再提起民事訴訟以請求債務人公司給付貨款,屆時,應可保全您的貨款債權。
3.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上,如有疑議,歡迎來電討論,謝謝。
林衍鋒律師
02-23279045#31